私隱條款

個人資料私隱政策

資料的提供

您在千里碩集團開立帳戶時,或在任何千里碩集團所屬公司向您提供服務時,您可能向以上公司提供有關的資料。    您毋須向任何千里碩集團所屬公司提供任何資料,除非您選擇如此做則除外。但是,倘若您不提供任何該等資料,千里碩集團可能無法為您開立或維持帳戶或向您提供任何服務。    千里碩集團可使用「曲奇」(cookie)、按跡路徑或其他監察網站使用的方法,透過其網站收集個人資料。如果您不希望從千里碩集團網站收到「曲奇」,您可把您的流覽器設定至拒絕接收「曲奇」,又或設定為在您收到「曲奇」時您會獲得通知,屆時您可以拒絕接收該等「曲奇」。

 

資料的使用

千里碩集團持有的所有關於您的資料,不論是由您或第三方提供的,亦不論是在千里碩集團為您開立帳戶之前或之後提供的,均可能用作以下用途:

(a) 帳戶的持續管理,以及向您提供任何證券交易及相關服務;

(b) 遵守內部控制或核證程式;

(c) 進行信貸和其他狀況審查,以及協助其他機構進行上述審查;

(d) 執行千里碩集團的相關款項,或執行以任何千里碩集團為受惠人的任何押記或擔保;

(e) 設計及╱或促銷證券交易及任何千里碩集團的其他服務或產品;

(f) 組成獲資料者所經營的業務的記錄一部分;

(g) 遵從香港或其他有關司法管轄區的任何法律、政府或監管要求,包括任何披露或通知要求;或

(h) 與千里碩集團的業務和交易有關的任何其他用途。

千里碩集團將在其酌情決定的期間內保留個人資料。

 

資料的轉移

所有關於您的資料可由獲資料者向以下人士提供,不論該等人士是否身處香港:

(a) 千里碩集團;

(b) 向千里碩集團的任何成員提供行政、電訊、電腦、付款或證券交收、代名人、保管人或其他服務的任何代理人、承包商或第三方服務提供者;

(c) 在千里碩集團作為任何其他人的代理人收集資料時,或千里碩集團為了轉交予任何其他人或為了向任何其他人申請或要求任何利便措施或服務而收集資料時,則指任何該等人士;該等人士可能不在香港,而且可能不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約束,在資料的使用上亦不受限制;

(d) 任何有關的單位信託或其他集體投資計畫的任何信託人、過戶登記處或保管人,或與千里碩集團向您提供或將向您提供的任何服務有關的任何保險公司,或為您持有證券的任何中央證券存管處或過戶登記處;

(e) 信貸諮詢機構及(發生失責時)收數公司;

(f) 千里碩集團向其轉讓或擬向其轉讓與您在千里碩集團開立的任何帳戶或向您提供的服務有關的權益及╱或義務的任何人士;或

(g) 任何政府或監管機構的法律、規章、法院指令或要求規定千里碩集團向其提供上述資料的任何人士。

在不損害上述條文的原則下,與您有關的所有資料可轉到香港以外的任何地點(不論是用作在香港以外處理、持有或使用該等資料),並可轉發給向任何千里碩集團所屬公司就其業務經營而提供服務的服務提供者。

 

資料的查閱和改正

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您有權:

(a) 檢查千里碩集團持有關於您的資料;

(b) 要求查閱和改正千里碩集團持有的任何上述資料;

(c) 查明千里碩集團的資料政策和慣例,以及獲悉千里碩集團持有的資料的類別;及

(d) 就客戶信貸而要求獲悉哪項資料是例行提供予信貸諮詢機構或收數公司,獲提供進一步資料以便查閱和改正向有關的信貸諮詢機構或收數公司提出查閱和改正要求。

千里碩集團可就處理任何資料查閱要求收取合理費用。

如果您要求查閱或改正資料,或如果您欲取得關於資料的政策和慣例及千里碩集團持有的資料類別的詳情,您可按以下聯絡點提出要求:

 

千里碩證劵有限公司

香港中環干諾道中168 – 200號 信德中心西翼16樓1601-1604 室

 

千里碩融資有限公司

香港中環干諾道中168 – 200號 信德中心西翼 16樓1612室

 

其他規定

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千里碩集團概不就您使用本網站提交的任何資料或訊息而對您承擔任何保密義務。 本通知中的任何內容不應限制客戶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權利。